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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0年全省第一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巡查情况通报

  二、存在主要问题
  1、少数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检测工作重视不够,疏于监管。有的地区尚未明确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对检测工作实施监管。有的地区虽然有多个部门管理检测市场,但职责不明,监管缺位,对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的检测行为不能进行及时有力的查处,检测市场管理混乱的局面长期得不到改善。有的地区对检测机构重创收轻监管,放任检测机构不规范行为而不加制止。有的地区虽然对本级检测机构的管理较好,但对所辖县(市、区)的检测工作基本上不管不问。
  2、企业实验室人员流动性大,部分实验室人员人证不符。随着国家“禁实禁现”政策的推行,商品混凝土企业在市(州)和县(市、区)发展迅猛,对商品混凝土相关技术人员的需求激增,现有的技术人员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导致企业之间相互“挖人”的现象十分严重。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有些企业实验室的岗位证书人数达标,但实际在岗人员与证书不符,记录和报告的签名均是由他人代签。
  3、检测仪器设备和环境条件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部分检测机构和企业实验室没有真正落实计量认证评审或资质考核过程中提出的整改要求,有的单位提供的是虚假整改证明材料,主要表现在提供了水泥室、防水材料室、混凝土试配室及标准养护室的虚假照片,仪器设备的虚假发票和检定证书等。
  4、技术标准受控不严,未按现行标准规范进行检测。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一些检测机构在做水泥检测过程中,对同一工程项目中多个单位工程使用的同一批水泥,接受了多个委托,也出具了多份水泥检测报告,但只做了一份检测原始记录。部分品种水泥检测没有做胶砂流动度试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没有做干体积密度试验、混凝土抗渗性能检测时间不够等问题在多个检测机构中发现。
  5、原始记录信息量不全,检测数据无法溯源。检查中发现有的检测机构报告未按年度统一编号,未使用全省统一编号的防伪打印纸;有的检测机构的原始记录信息量严重不足,如水泥检测时间等信息量缺失;人员三级签名制度执行不到位,采用自动数据采集系统的检测报告操作人员尚未签字,校核人员已经先行签了;
  6、个别检测机构存在超资质检测和伪造数据现象。少数单位主体结构和地基基础专项检测因为注册师的原因,没有通过专项检测资质延期,仍然在开展相关检测业务;地基基础检测机构的能力达不到要求,在检测过程中相互租用桁架、钢梁和千斤顶设备,在静载检测原始记录中无油压表读数、无加载时间记录;有的单位只有一台混凝土抗渗仪,却在同一天做了两组抗渗试验,存在伪造检测数据现象。
  三、几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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