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举办二级以上医院院长职业化培训第三期院长班第二学期的通知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举办二级以上医院院长职业化培训第三期院长班第二学期的通知
(黑卫医便函[2010]43号)


各市(行署)卫生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

  为继续做好我省医院院长职业化培训工作,建立院长职业化培训的长效机制,按照厅党组部署,决定于2010年9月1日至9月3日举办“全省二级以上医院院长职业化培训(第三期院长班第二学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

  各地市、农垦、森工总局卫生系统二级以上医院已参加 2010年7月份院长职业化培训(第三期院长班第一学期)的院长、副院长及医院高层管理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2。

  二、培训内容

  (一) 医疗新法规与医疗质量微观管理和医疗风险防范

  张新博 博士 山东大学教授

  (二) 医院形象建设中的品牌营销

  庄志敏 博士 青岛大学教授

  (三) 人本位医疗

  张中南 博士  南京医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三、培训地点

  黑龙江昆仑大酒店:哈尔滨市南岗区铁路街8号(哈尔滨火车站出站口斜对面)。

  四、培训时间

  2010年9月1日至9月3日,8月31日下午13:30分以后报到。

  五、收费标准

  培训费:1100元/人(含餐费、讲课费、资料费等)。住宿费:标准间220元/天,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其他事项

  各地卫生局请按照附件2名单通知院长参加,回执请于 2010年8月29日前报至黑龙江省医院院长职业化培训部(中国医院管理杂志社),回执见附件1。此次培训结束后,组织学员到典型医院参观考察。

  负责人:段丽虹 联系电话:0451-88573898

  联系人:李 莉 联系电话:0451-87253058

  李 禹 联系电话:0451-87253056

  杨 旭 联系电话:0451-87253057

  刘 健 联系电话:0451-87253055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