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通知下发后,入学体检、就业体检和健康体检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进一步完善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体检、就业体检和健康体检的意见和建议。
三、督导方式
本次督导采取自查自纠和抽查督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市(行署)卫生行政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根据本地实际,细化检查内容,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相关责任。对存在的薄弱环节要立即整改,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纠正,对违反通知要求的行立即查处。要通过自查、认真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根源,健全和完善监管措施。各市(行署)卫生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及贯彻落实通知情况调查表(见附件)于2010年8月30日前上报省卫生厅法规处。省卫生厅将于9月上旬对各地市抽查。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督导工作,按照督导方案确定的内容和重点,认真组织落实,使督导工作取得实效,确保督导工作目标的实现。
附件:
贯彻落实通知情况调查表
填表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1、接到通知后是否转发?
①尚未转发 ②是,于
月转发
2、根据通知要求,是否对现行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文件进行了清理?
①是 ②否
如是,全市(行署)卫生行政部门共清理了
份相关文件。
3、本辖区内共有 家医疗机构开展入学和就业体检服务。
其中,有
家医疗机构制定了不含乙肝项目检测的健康体检表。
4、通知实施后,有约
%的受检者本人主动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
4.1 其中,有
家医疗机构在体检前未将乙肝项目检测有关政策告知主动要求忆肝项目检测的受检者。
4.2 有
家医疗机构未将乙肝项目检测受检者的体检结果密封。
4.3 有
家医疗机构未将体检结果交给受检者本人或受检者指定的人员 。
5、是否开展了乙肝防治的相关健康教育工作?
①是 ②否
如是,主要采取了哪些形式开展乙肝防治相关健康教育工作。
□电视 □报刊 □网络 □社区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