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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国际贸易和会展企业总部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国际贸易和会展企业总部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
(甬政发〔2010〕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培育和发展总部经济,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城市服务功能提升,现就加快将宁波国际贸易展览中心(以下简称国展中心)建设成为宁波国际贸易和会展企业总部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准确把握加快推进基地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重要意义。总部经济作为国际分工的高端环节,是总部企业充分集聚,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强力带动和辐射作用的经济形态,具有知识含量高、产业关联度强和集聚带动作用大等显著特点,是城市竞争力和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加快建设宁波国际贸易和会展企业总部基地,将有力推动宁波总部经济的培育和发展,有利于推进宁波承接国际制造业和服务业高端环节的转移,在更高层次融入全球经济;有利于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有利于加快打造长三角南翼经济中心城市和亚太地区重要国际门户城市,增强服务区域发展和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保障和促进宁波科学发展。

  (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规划为先导,以服务创新为动力,充分利用国展中心的软硬件基础,发挥宁波的港口优势、外贸优势,创新运行机制,优化发展环境,尽快集聚一批国际贸易和会展企业总部,加快形成基地的集聚效应、放大效应和溢出效应,着力为宁波经济转型升级服务。

  (三)基本原则。坚持整体规划,推进统一有序协调发展。基地的规划范围为北起通途路,南至民安路,西临甬新河,东界河清路,总面积约1.1平方公里,并积极做好国展中心发展预留土地的规划工作。整个区域必须整体规划,并实施统一有序的开发、服务和管理。坚持市场主导,推进企业总部集群发展。以市场为基本手段配置基地建设各类资源,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发挥政策叠加效应,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吸引和支持进出口贸易、会展企业以及与之相关的中介服务和管理企业、总部集群发展。坚持开放合作,推进互利共赢和谐发展。与东部新城国际金融服务中心和国际航运服务中心协作联动,共同为入驻企业提供高效服务;与保税区、保税港区建立合作机制,引导入驻企业将展示交易平台集中在基地,将仓储物流设在保税区、保税港区;与外地会展公司加强合作,加快基地会展业发展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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