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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我市驻外机构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我市驻外机构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推动驻外机构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根据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围绕我市实施“大产业、大园区、大城市”战略要求,充分利用驻外机构自身优势,分区划片、定向招商,着力将驻外机构打造为黄石招商引资的重要基地和平台。结合我市各驻外机构的实际,驻外机构招商分区范围及目标如下:

  市驻京办负责京津环渤海地区招商,重点加强对世界500强企业、中央企业项目的洽谈和项目引进工作;市驻沪办、市驻深办负责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的招商,重点做好承接国际向国内、沿海向内地产业和资本“双转移”工作;市驻汉办负责武汉及周边1+8城市圈招商,重点推进区域内双边、多边之间的产业融合和项目对接等招商引资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宣传推介黄石。各驻外机构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世界500强企业、中央企业和跨国公司驻华机构的联系,宣传推介黄石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投资环境、产业政策、园区建设和重点项目等优势条件,让外界了解黄石,提高黄石知名度。

  (二)广泛收集信息。每年各驻外机构收集上报招商信息不少于50条。各驻外机构要充分利用各种对外联络渠道,广泛收集国内外500强企业、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的投资意向信息和沿海产业、资本转移信息;收集整理驻地政府重大产业政策调整变化、企业资本转移等信息,建立高质量的外商投资信息库、客商资源库;及时向市有关部门和领导通报、反馈有价值信息。

  (三)服务项目洽谈。每年各驻外机构邀请、接触客商不少于50人。各驻外机构要围绕建设八大产业集群,抓好项目洽谈服务,主动与驻地经济部门、重点企业、客商进行广泛深入联系,参加当地招商引资活动;要积极协助我市在驻地举办的各类招商引资活动,发布招商信息,邀请当地有关人员参加;要加强项目洽谈跟踪服务力度,全面掌握项目洽谈进展情况,对重大合作项目安排专人参与,做好协调服务和牵线搭桥工作。

  (四)组织招商活动。每年各驻外机构要积极参与市级组织招商活动。各驻外机构要努力探索招商引资的有效方法和手段,以情招商,以诚招商,以会招商;要主动走出去,上门招商;要联络当地工商界人士来黄,实地招商;要担当县(市)区和相关部门和企业的招商代理人,代理招商、委托招商;要通过网络、媒体等开展招商活动;有条件的驻外机构还可以组织开展小型定向招商活动,依靠活动平台集中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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