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道路市政工程附属绿化抗旱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道路市政工程附属绿化抗旱工作的通知
(杭建工发〔2010〕380号)


各有关单位:
  目前我市仍处在高温干旱天气,为了克服高温干旱天气给已建成未移交道路市政工程附属绿化建设带来不利影响,各道路市政工程附属绿化建设、施工、养护单位和其它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切实做好抗旱保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道路市政工程附属绿化建设、施工、养护等单位要进一步在思想上重视抗旱保绿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调、形成合力;进一步明确责任,切实落实抗旱保绿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周密部署、行动迅速。各道路市政工程附属绿化建设、施工、养护等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开展对所有已建成未移交道路市政工程附属绿化养护工作的自查,并切实抓好整改。各建设单位在9月10日下班前将绿化养护的自查整改情况报建委工程处。
  三、加强合同管理。各道路市政工程附属绿化的建设单位作为绿化养护的第一责任人,要督促绿化的施工养护单位切实遵守合同约定,严格履行绿化养护义务和责任,加大养护投入、严密组织实施,加大绿化苗木浇灌力度、做好防治病虫害等工作,保证各项抗旱保绿措施落到实处。
  四、各有关单位要在高温干旱季节加大对已建成未移交道路市政工程附属绿化巡查的力度和频率,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确保道路市政工程附属绿化健康成长。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