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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鲁政办发〔2010〕51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为推动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促进制造业与物流业之间相互融合,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和《山东省现代物流业振兴发展规划》,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二三产业分离,推进产业升级和发展方式有效转变,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推动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推动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的重要意义。现代物流是提升制造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制造业是物流业发展的需求基础。2009年,全省社会物流总额86425.5亿元,物流业增加值2292.1亿元,占GDP比重6.78%,占第三产业的比重19.86%。现代物流业作为与社会化大生产紧密结合的复合型产业,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结构、保增长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有利于我省制造业产业升级,增强国际竞争力,有利于提高物流业的服务能力。

  (二)指导思想。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物流业调整振兴发展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先进物流技术和物流信息化为支撑,以降低物流成本和提高运作效率为目的,以物流资源的整合为手段,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为先、科技带动、注重实效、互利共赢、因地制宜、一体化推进”的原则,不断创新物流管理模式,营造有利于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的环境,加快提升制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物流企业的供应链一体化服务能力,加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三)总体目标。到2015年,重点扶持和培育150户省级企业物流管理中心、100户为制造企业提供一体化服务的物流企业和50户为重点企业配套的专业化物流企业;通过优化制造企业供应链管理,将企业物流费用下降到占总成本的10%,物流成本平均下降12%以上;制造企业在不同环节、不同层次实行现代物流管理方法的企业提高到85%以上,运输、仓储等实施外包的企业比例达到65%以上。在产业集聚区和重要生产基地有针对性地规划、建设一批物流园区(中心),完善仓储、交易、配送、金融、信息等服务功能,为产业集群提供集成化、专业化、一体化的物流服务,形成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有机结合,提升企业和产业集群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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