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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厅关于2009年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2009年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赣农办字[2010]57号)


各设区市农业局:

  按照《关于开展2009年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赣农办字[2009] 132号)要求,江西省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对全省种子企业生产经营的杂交水稻种子质量进行了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样情况

  本次计划抽查全省36家种子企业,实际扦取到29家企业的69个杂交水稻种子样品,涉及53个品种,代表杂交水稻种子93.2万公斤。有7家未扦取到种子样品(见附件1)。本次抽查所扦样品代表的种子批全部为被抽查企业待销售的商品种子。

  二、抽查结果

  本次抽查的29家种子企业69个水稻样品中,合格样品68个,样品合格率为98.6%。抽查样品全部合格的企业28家,企业合格率为96.6%。从四项检测指标看,净度、水分和发芽率全部合格;品种纯度有68个样品合格,合格率为98.6%。从具体检测数值看,净度平均值99.6%,最低值为98.5%;水分平均值为11.6%,最高值为12.9%;发芽率平均值为85%,最低值为76%;品种纯度平均值为98.6%,最低值为92.0%,具体抽查结果(详见附件3)。

  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及品种是:北京金色农华种业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生产经营的杂交水稻品种“天优华占” (见附件2)。

  从本次抽查结果看,杂交水稻种子质量总体较好,种子质量不合格的主要因素是品种纯度和发芽率。如果不考虑使用容许差距,纯度检测值低于标签标注值的样品有3个,占全部种子样品总数的4.3%;发芽率检测值低于标签标注值的样品有6个,占全部种子样品总数的8.7%。从田间种植鉴定情况看,杂交水稻种子纯度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不育株偏多,这反映出一些种子企业在种子生产过程中把关不严、管理不到位。

  三、整改要求

  (一)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抽查不合格企业要严格按照《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进行整改。按企业注册地,有关设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检查抽查不合格企业的整改工作,对整改无效、仍然存在问题的企业,要报省厅重新审查其种子生产经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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