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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新兴产业倍增计划的通知

  加快推进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国有资本和海外资金等进入新兴产业领域,扩大新兴产业发展的投资规模,到2012年,力争规模达万亿级的社会资金投资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引导国有企业通过股权调整、兼并重组、引入增量投资等方式优化整合同类业务,推进优质资源重点投资新兴产业发展。进一步拓宽民间资本投资的领域和范围,放宽投资门槛,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新兴产业重点领域。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形式,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利用产权市场组合民间资本,促进产权合理流动,开展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实现产业有序梯度转移,主动投资建设生物医药、信息网络、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具有发展潜力的新兴产业。鼓励建立多元化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金和海外资本进入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扩大投资效应。
  增强对新兴产业的金融支持。遴选100户新兴产业省级重点扶持企业、1000户潜力中小企业,实施“百企顾问”和“千企入库”计划,加大金融对新兴产业的支持。着力培育科技金融机构,地方城市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在每个省辖市设立一家科技支行,重点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积极开展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在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园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设立一家科技小额贷款公司,重点支持新兴产业企业。研究制订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抵(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试点。积极探索成立科技担保公司,科技担保公司全年科技贷款担保业务占全部业务量高于30%,优先列为省再担保公司的主办担保机构,再担保费率可适当降低。积极组建科技保险机构,鼓励各保险公司开展科技保险业务,加强新险种研发,不断拓宽保险服务领域。积极推动业务规模大、综合实力强、在国内同行业领先的企业在境内主板上市,支持业绩突出、成长性好的高科技中小企业在中小企业板或创业板上市,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境外上市融资。探索设立非上市科技创新型公司柜台交易系统,活跃非上市企业的股权交易,扩大股权融资规模。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企业债,探索推进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集合债发行机制。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强化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严厉查处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为新兴产业的技术创新和转移营造良好环境。深入开展知识产权预警工作,定期发布新兴产业相关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发展态势报告,对有可能发生的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知识产权纠纷、争端和突发事件等提出预警,及时提供控制和组织应对措施。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工作机制,提高应对重大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引导企业由被动应付知识产权竞争挑战到主动运用知识产权规则转变。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帮助市场主体依法应对知识产权侵权纠纷,重点对中小企业和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提供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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