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明确军工产品生产及军事动力用电价格问题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明确军工产品生产及军事动力用电价格问题的通知
(桂价格〔2010〕290号)


各市物价局,广西电网公司,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为规范电价管理,保持政策的连贯性,经研究,现将军工产品生产、军事动力用电价格明确如下:

  从2010年6月1日起,军工产品生产、军事动力用电价格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高耗能企业用电价格的通知》(桂价格〔2010〕154号)规定的电解铝、电炉铁合金等类别的电价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