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8个组:
1.灾害损失评估组:由省民政厅牵头,会同水利、建设、卫生、教育、公安、国土资源等部门对灾害范围及城乡住房、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农牧业生产设施、工商企业等受损情况进行全面系统评估。
2.地质灾害评价和土地利用规划组: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组织对地质灾害、次生灾害和隐患、工程水文地质等进行评价,提出重建项目的土地利用和灾害避让方案。
3.城乡建设组:由省建设厅负责组织对房屋及建筑物受损程度进行鉴定,提出城镇规划和乡村建设布局方案,组织实施有关建筑抗震设防标准及技术规范,指导城乡住房设计和施工监督管理。
4.规划编制组: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协调指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和灾区政府进行全面调研、科学评估,充分听取灾区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委托中科院地理所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进行综合评价,组织专家对重大问题进行深入论证,汇总编制《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后恢复重建规划》。
5.政策资金组:由省财政厅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并与国家有关部委衔接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的各项政策,提出灾后重建资金解决方案和主要政策建议。
6.建材保障组:由省工信委牵头,会同交通运输、发展改革等部门抓紧启动建材生产和供应工作,制定适合当地建设需要的建材品种供需方案,合理确定运输方式并搞好衔接,切实加强建材市场价格监管工作。
7.宣传报道组:由省委宣传部牵头,具体负责灾后重建工作与新闻媒体的衔接和宣传报道工作。
8.审计监督组:由省监察厅、省审计厅负责,加强对灾后重建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和审计,保证灾后重建工作廉洁、高效开展。
三、规划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规划主要内容。
灾后恢复重建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城乡住房建设标准、规模;城镇功能恢复及公用设施建设;教育、卫生、文化、广电、社会福利、基层政权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交通、能源、通信、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城乡商贸、金融等服务业恢复重建;生产企业、旅游业、农牧业恢复重建;防灾减灾和生态保护;重建资金安排,各项支出政策和保障措施等。
(二)时间进度安排。
1.灾损评估,预计2010年8月28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