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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2.广辟劳务市场渠道,扩大转移输出规模。与广东、湖南、江西等对口援建省(市)及沿海城市建立长期友好劳务输出合作关系,定期考察对口援建省市的用工企业,打通劳务输出通道。加强与遂宁、眉山两市的用工对接和劳务协作。继续做好与沿海各省市劳务信息的衔接,积极参与“川浙”、“川粤”、“川津”等劳务洽谈会,向沿海等地输送城乡劳动者就业。加大对北京、上海、重庆等市的劳务输出力度,广辟劳务市场渠道,扩大转移输出规模。

  3.着力实施劳务品牌战略,打造知名品牌。在强化培训,扩大劳务输出规模的基础上,依据我州地方特色,将“九寨妹子”、“阿坝保安”做大做强,同时着力打造“羌绣”、“藏织”,“唐卡”等劳务品牌。进一步提高转移输出质量和水平。严把劳务转移输出质量关,维护好劳务声誉和品牌形象,进一步提高城乡劳动者的择业竞争力。

  4.加大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力度。强化灾区劳动者跨地区就业和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对登记求职的免费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加强发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工作,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培训、输出、维权“一条龙”服务;进一步建立跨省劳务协作机制,协调输入输出地开展跨地区就业管理、服务、培训、维权的对接活动。统一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统一签订劳动合同,统一缴纳社会保险费,使外出务工人员享受到同工同酬的待遇。

  5.扶持发展劳务中介机构,积极拓展劳务派遣空间。鼓励新办劳务中介机构,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政策、信息等方面的扶持,有计划地发展劳务中介机构,大力培养一批劳务经纪人,在2年内实现为每个乡镇培养一名劳务经济人的目标;规范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各项业务的服务标准、业务流程和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各类劳务中介机构的自身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规范基础工作管理,健全各项业务台帐。加强对劳务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促进其健康发展。

  (五)加强基层平台建设,强化就业服务

  根据川人社发〔2010〕23号、川人社发〔2010〕24号及川编发〔2010〕11号精神,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建设。从2010年开始到2012年,在3年时间内,以公共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保障监察为重点,有效整合各项服务资源,明确职能职责,完善服务设施,保障工作经费,在全州乡镇、社区(街道)和行政村基本建立健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从2013年开始到“十二五”末,力争社会保障“一卡通”在我州全面实施,基本实现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网络化的目标,城乡居民能够就近享受到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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