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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遂府办函〔2010〕209号)


各区、县政府,市城区三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遂宁市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遂宁市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实施方案

  为有效防止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回流餐桌,危害公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和省食安委办《关于开展全省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督查的意见》(川食安委办明电〔2010〕第3号)精神,根据遂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工作机制
  市政府、各区县政府、园区管委会、乡镇政府要建立“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整治机构,实行市(区县)长、乡镇长负责制,落实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增添工作措施,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二、健全管理制度,强化餐饮环节监管
  (一)市、区县要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全程监管和执法联动机制。商务部门负责加强餐饮业行业管理;质监部门负责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单位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工商部门负责加强对流通环节经营食用油的监督,严厉打击经营“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行为;卫生部门负责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监督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并执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厉打击购买、使用“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食用油的风险监测,完善相关检测方法。
  (二)餐饮服务单位实行食品原材料来源及餐厨垃圾处理信息公示制度。相关部门要在2010年8月至9月做好宣传动员、摸底调查,在市城区、区县城区各选定5家餐饮服务单位、每个区县选定3个乡镇2家餐饮服务单位作为信息公示制试点,2010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明年在全市范围内推行。
  餐饮服务单位(含各类食堂)必须设立食品安全公示牌(栏),对当日使用的主要食品原材料(畜禽产品、水产品、米、面、食用油、蔬菜、水果、食用菌、调味品、水发产品等)的名称、来源、采购日期和前一日餐厨垃圾的产出量、收运单位、处理单位、用途等信息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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