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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全省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

  (四)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各地、各有关医院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舆论宣传,宣传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展现卫生系统良好的行业作风。要不断总结工作中的好思路和行之有效的好方法、好措施加强宣传报道,积极进行推广,充分发挥其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全省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扎实开展。

  (五)严格工作要求。各地、各医院要严格按照对口支援工作要求,从协议签订、人员选派、日常工作等方面,严格落实工作要求。对于支援目标不明确、内容不具体和职责不清的,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对于下派人员专业针对性不强的,受援单位要积极主动与支援单位联系,根据自身现状和发展需求,提出支援人员要求,支援单位要尽可能给予满足。支援单位必须保证派驻人员的数量和高年资中级职称以上的医务人员入住受援单位蹲点帮扶,绝不能搞形式、走过场。受援单位要在生活和工作上给予派驻人员关心和照顾,使其安心工作,充分发挥作用。

  (六)加强信息反馈。为及时、准确掌握各地对口支援工作进展情况,以便于分析形势,发现问题,科学指导对口支援工作深入开展,各市要高度重视信息反馈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信息报送要及时、快捷,内容要真实、全面。要严格执行信息月报制度,务于每月5日前将本市上月对口支援工作进展情况(后附表)报送省卫生厅。省卫生厅将把信息反馈工作列入医政工作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三次未按照要求报送的单位,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七)进一步强化监管。各级卫生部门要将对口支援工作纳入目标考核,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建立科学评价体系,强化督导考核,严格落实责任。要严格执行晋升卫生系列职务前和新聘医师取得执业资格后定期到基层工作的规定,加强对派驻人员工作绩效的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医师定期考核内容。对不落实卫生部和省卫生厅对口支援工作要求,完不成对口支援工作目标任务的责任方医院,将取消3年内所有项目经费支持和医院等级评审资格。年底,省卫生厅将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情节严重的,将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二O一O年八月十一日

  附表:
  2010年河北省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一)

  市卫生局(盖章)

月份

支援单位

受援单位

派驻人员(人)

诊疗人次

开展手术例数

手术示教例数

抢救危重病人人次

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数(后附名称)

建立特色专科数量

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名称及数量

门诊

急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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