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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重点项目及为民办实事项目数据报送质量的通知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重点项目及为民办实事项目数据报送质量的通知
(阿署办函〔2010〕82号)


各旗人民政府,行署各委、办、局,开发区、示范区:
  100个重点项目和25个为民办实事项目是盟委行署年初的重点部署,根据《中共阿拉善盟委员会办公厅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对2010年全盟重点建设项目实行责任制管理的通知》(阿党办发〔2010〕9号)和《中共阿拉善盟委员会办公厅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认真落实2010年全盟为民办二十五件实事的通知》(阿党办发〔2010〕10号)文件规定,各责任单位要做好定期汇总报告工作。自项目实施以来,有关部门做了大量的数据统计、整理、汇总、分析和上报等工作,但就近期报送材料的情况来看,存在个别材料报送时间滞后、数据质量不能保证、部门之间数据有差异、报送后反复修改等情况。上半年已经过去,今年100个重点项目和25个为民办实事项目大多已进入全年任务的攻坚阶段,项目的开展进度、完成质量、存在问题等都是各级领导密切关注的事项,所以对各旗区和有关部门每月上报的数据材料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重点项目和为民办实事项目报送材料的数据质量和效率,现就加强行文时效和提高数据质量有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保证数据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的定期报送数据是决策层有效开展管理,辅助决策分析的依据。各旗区、有关部门报送的数据必须确保真实、完整、准确,文件一经报送,数据内容即产生效力,杜绝报送后反复修改,必须保证数据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有效的数据依据。
  二、提高责任意识,强化责任管理
  鉴于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工程的项目进展对我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各旗区和有关部门在监控项目进展方面,要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明确岗位职责。对于报送重点建项目和民生工程进展的文件编辑人员、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要做到逐级把关、各负其责,文件报送后即产生责任约束,相关人员须对文件内容和质量逐级负责。
  三、保证报送的时效性
  行署办对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工程实施定期督查和适时监控,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的监控部门或建设部门报送信息反映重在及时有效,对于部分需决策层知晓的信息报送不及时会严重影响整体工作的统筹安排,失去原有意义。各旗区、部门必须合理安排人员及时有效的反馈和报送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工程进展的信息,对规定报送时间的必须按时报送,以助于领导层及时进行分析、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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