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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0年北京市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监测工作的通知

  (一)市卫生局:负责此次监测工作的统一领导,协调区县卫生局完成监测工作。
  (二)市疾控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成立北京市监测项目工作组;制定北京市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监测工作方案;订购试剂、设备、调查问卷等;开展市级培训、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开展实验室检测;提交本市营养与健康状况监测报告。
  (三)相关区卫生局:负责协调辖区内的卫生资源,成立监测点现场工作队,保障本区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相关区疾控中心:作为现场调查工作的主体,负责本监测点的组织管理、现场调查、全部血液样品采集、血红蛋白、血糖和糖耐量、血脂的现场/实验室检测和调查数据整理上报工作。
  (五)相关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区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协助区疾控中心做好现场调查、全部血液样品采集等监测工作。
  三、监测内容与方法
  (一)监测点与样本量
  在全市选取西城、崇文、海淀、丰台4个区,采用与人口成比例抽样的方法从上述每个区抽取6个居委会作为监测点,采用整群随机抽样的方法从每个居委会中随机抽取75户(西城区、崇文区);55户(海淀区、丰台区)组成调查样本,每个监测点的监测人群样本数为1000人以上。
  以监测点为单位,当所调查户中孕妇人数不足30人,或者孕早、中、晚期人数各不足10人时,从所在区的妇幼保健院补足。另外,6岁-17岁每个年龄组儿童青少年不足20人或未达到男女各半,从附近的中小学校补足。
  (二)现场调查
  包括询问调查、医学体检、实验室检测和膳食调查四个部分。
  1.询问调查
  包括家庭询问调查(家庭基本情况登记表、个人健康情况问卷、身体活动调查问卷)和社区基本信息收集(辖区内人口、经济、社会及医疗卫生保健等基本信息)两方面内容。
  2.医学体检
  对抽样人群中所有6岁及以上家庭成员及补充的6岁-17岁儿童青少年和孕妇人群测量身高、体重、腰围(孕妇除外)和血压。
  3.实验室检测
  6岁及以上调查对象采集静脉血测定血红蛋白、空腹血糖、血脂。
  6岁-17岁每个年龄组男女各10人;18岁-44岁、44岁-59岁、60岁及以上组男女各20人测定血清维生素A、血浆维生素D、铁蛋白、C反应蛋白。
  所有18岁及以上调查对象(孕妇和已确诊糖尿病患者除外)进行糖耐量检测(测量早晨空腹口服75克葡萄糖后2小时的血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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