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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上半年各市节能指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四、加快节能项目实施进度。2010年省政府确定了200个重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截止6月底,累计到位资金99.3亿元,完成投资72.4亿元,占计划总投资的45%,完工项目只有12个。各市要加强节能项目管理,加快国家和省重点节能项目实施进度,完善项目调度机制,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尚未完工的项目倒排工期,督促项目尽快达产生效,发挥节能效益。同时,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利用各级节能专项资金扶持一批重点项目,尽早下达资金,尽快形成节能能力。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机制,鼓励企业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节能技术改造。

  五、加快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大力推广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年底前确保完工面积达到1000万平方米以上,力争完成1300万平方米。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力度,确保完成“十一五”期间1900万平方米的改造目标。积极发展节能型交通运输体系,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强车辆用油定额考核,严格执行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加快不停车收费项目建设,加大老旧汽车淘汰力度。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城市道路照明、公共场所、公共机构全部淘汰低效照明产品。加强公共机构能耗监测体系建设,严格政府机关节能考核,实现公共机构能耗指标比2009年降低5%。加强公共区域节能管理,除重大节日外,严格限制开启装饰性景观照明。

  六、加强节能监察执法。9月份,围绕落实调控措施、淘汰落后产能和落后设备(工艺)、执行能耗限额标准等内容,组织开展节能专项执法监察,严肃查处执行指令不坚决、违法用能的企业和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用能的企业,实施罚款、没收设备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市要认真落实节能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根据上半年目标完成情况,认真分析节能形势,研究工作措施,找准突破口,采取果断措施。要动真的、来实的,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大幅降低能源消耗,弥补上半年欠账。各级、各部门要深入一线指导节能工作,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用能、用电等情况进行具体分析,查找节能潜力,提出工作措施。节能目标完成进度较快的市,要力争多超额完成目标任务,为全省完成节能任务多做贡献。国务院办公厅在8月25日至9月上旬对各省落实国务院12号文件情况进行督查,各市、县、各部门、各企业要以此为动力,进一步督促工作进展,确保超额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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