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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府办字〔2010〕1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O年八月十八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网上审批
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

  按照全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项目建设工作推进会的有关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市、县两级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充分运用网络技术,进一步创新行政服务和管理方式,强化行政监察,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目标任务
  按照全省“统一平台,统一软件,统一监察,统一运维”的项目建设要求,建设集政务公开、行政审批、电子政务、经济社会服务、举报投诉、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察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确保政务在网上公开、行政审批在网上运行、公共资源在网上交易、监督在网上实施。
  三、实施步骤
  按照总体部署、分步实施的原则,本次市、县两级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2010年9月20前)
  1、组织软硬件采购。按照省审改办相关文件要求及市、县(市、区)实际情况,确定市、县(市、区)两级软硬件及相关配套设备的采购清单,明确市、县统一组织政府采购,费用由市、县(市、区)财政分担。(此项工作要求在8月底前完成,由市信息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
  2、做好审批项目清理工作。重点审定县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进一步统一规范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项目的名称和数量,并按照办件分类重新完善行政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此项工作要求在8月底完成,由市、县(市、区)政府法制办、审改办和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市、县(市、区)各相关窗口单位配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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