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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上海市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
  批准立项编号:     

  上海市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

项目类别

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专项资金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

 

执行时间

   年  月   至   年  月

项目负责人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表

填表日期:

 

 

 



  填 表 说 明

  一、填写本申请书前,应仔细阅读《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上海市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务必实事求是填写。
  二、本申请书作为上海市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立项评审与立项课题存档备查之用,用A4纸打印,使用骑马钉左侧装订,封面之上不得另加其他封面。申请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本申请书一式三份报送上海市学位办。
  三、申请书须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部门)领导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
  四、部分栏目填写说明:
  1. 封面上 “批准立项编号”由市学位办填写。
  2. 项目总经费为申请经费与自筹及配套经费之和。自筹及配套经费包括项目组自筹经费及单位、院系配套经费。各子项目预算经费总和与项目总经费相等。
  3. 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专项资金用于资助各单位自主设立各类创新子项目,子项目可在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高难度或具有原创性的学位论文选题、研究生参加国内外访学和学术活动、组织校内研究生的学术活动、研究生教育精品教材和课程建设、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等方面进行设立。申请书中“子项目实施方案”按照设立的子项目数逐一排列为二-1、二-2、二-3……,进行填写。
  4. 填写本申请书栏目时,如需要可加附页。
  5. 本申请书所有信息必须全部填写,空白处请一律填“无”。

  一、基本数据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学历/学位

 

职务/职称

 

所在部门

 

从事专业及方向

 

电子邮件

 

联系电话

 

姓 名

性 别

校内具体部门

职 称

(职务)

项 目 分 工

 

 

 

 

 

 

 

 

 

 

 

 

 

 

 

 

 

 

 

 

 

 

 

 

 

项目总经费

 

申请经费

 

自筹及配套经费

 

子项目名称

起止时间

参与研究生人数

预算经费及依据

1.

 

 

 

2.

 

 

 

3.

 

 

 

4.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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