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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农村实事工程的实施意见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农村实事工程的实施意见
(宁政发【2010】152号 2010年8月16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大力实施农村实事工程,是加快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抓手。当前,全市已进入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发展要实现新的突破,以富民为主体的民生改善更要实现新的跨越。为切实做好今年的农村实事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工作要求

  紧紧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和建设更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按照《关于切实做好第三轮农村实事工程的通知》(宁政发〔2009〕155号)四年规划,结合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作的意见》(宁委发〔2010〕1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全域统筹建设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南京行动纲要》(宁委发〔2010〕29号)的要求,细化安排2010年度农村实事工程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组织程度,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确保让农民得到新的更多实惠。

  二、具体目标任务

  (一)农村人才工程

  1、农业技术培训。开展农业技术培训8万人,其中农业大户培训3100人,基层农技人员培训480人。市级安排补助资金70万元。

  2、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3.5万人次,转移农村劳动力5万人次。市级安排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和创业培训补助资金740万元,偏远乡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基地建设100万元。

  3、乡镇企业经营管理培训。举办中小企业管理人才培训班和高级管理研修班4期,培训中小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700人。市级安排补助资金45万元。

  4、农村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对新接收的农村退役士兵,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培训人数达到应参训人数的80%。所需经费由市、区县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市财政对完成任务的区县按照“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补助。

  5、实施“一村两名大学生”计划。继续选聘511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村官”,到年底基本实现“一村两名大学生”目标。市补资金:六合区、溧水县、高淳县1.8万元/年/人,其他区县1万元/年/人;一次性安置费2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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