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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两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两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我市“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全市义务教育普及程度、青壮年非文盲率等指标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标准,并通过了国家“两基”督导检查验收。在“两基”工作中,我市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了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进一步巩固“两基”成果,推动我市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向桂平市人民政府等5个县市区颁发“推进‘两基’工作成就奖”;授予市委办公室等60个单位“全市‘两基’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梁炳绍等252位同志“全市‘两基’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开拓进取,不断创新,为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希望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广大教育工作者向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的责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我市义务教育水平,不断巩固提高“两基”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贵港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1、推进“两基”工作成就奖名单(5个)
  2、全市“两基”工作先进单位名单(60个)
  3、全市“两基”工作先进个人名单(252个)

贵港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1
推进“两基”工作成就奖名单(5个)

  桂平市人民政府

  平南县人民政府

  港北区人民政府

  港南区人民政府

  覃塘区人民政府

  附件2
全市“两基”工作先进单位名单(60个)

  市直(16个)

  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市政协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委员会

  市纪委、监察局

  市委宣传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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