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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举办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技术县级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海南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举办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技术县级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琼卫办妇社发〔2010〕18号)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洋浦社会发展局:
  为了培养我省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技术师资队伍,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服务能力和质量,我厅定于2010年9月举办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技术县级师资培训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0年9月5-8日,5日下午报到。
  二、培训地点
  琼海市官塘温泉休闲中心。
  三、对象及要求
  各市县选派县级师资3人参加,其中儿科/新生儿科、妇产科各1人,妇幼保健机构保健科/妇保科负责人1人。国家级综合示范区文昌、万宁、儋州、澄迈、琼海、东方、乐东和临高增派信息管理人员1名。
  本培训班为师资培训,请选派直接参与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责任心强,有教学能力的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参加。
  四、培训内容
  (一)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进展;
  (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方案介绍;
  (三)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干预及孕产期保健;
  (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中婴儿的管理及营养措施;
  (五)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中HIV的检测咨询;
  (六)乙肝、梅毒的母婴传播预防;
  (七)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信息管理等。
  五、其他
  (一)学员可获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5学分。
  (二)参加培训的人员食宿费用由会议负担,交通费自理。
  (三)请各单位于9月1日前将培训班回执传真或E-mail至省妇幼保健院基层指导科,以便准备资料等事宜。
  联系人:黄翠敏、汤成毅
  联系电话:66523555 18907565629
  酒店电话:62802888
  传真电话:66793105
  E-mail:bjy0898@163.com
  附件: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技术县级师资培训班回执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技术县级师资培训班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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