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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创新型产业集聚区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创新型产业集聚区的实施意见
(豫政〔2010〕70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集聚区科学规划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豫发〔2009〕1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集聚区发展的指导意见》(豫政〔2010〕3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2009-2020年)的通知》(豫政〔2009〕78号),为切实增强我省产业集聚区自主创新能力,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推动产业集聚区走创新驱动发展的道路,加快形成跨越式发展新机制,现就加快建设创新型产业集聚区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建设创新型产业集聚区的重要意义

  创新型产业集聚区是以省产业集聚区为依托,以创新发展为主要驱动力,有效集聚创新资源和要素,形成以高新技术企业和高加工度企业集群发展为特征的主导产业或充分体现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基本形成有效支撑企业自主创新的科技服务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是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基地。

  选择有条件的产业集聚区建设创新型产业集聚区,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建设创新型产业集聚区,辐射和引领其他产业集聚区科学发展,有利于破解产业集聚区发展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创造企业科技创新的环境和条件,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由要素驱动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推动产业集聚区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提高我省产业集聚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区域自主创新发挥支撑、带动和示范作用,对建设创新型河南,支撑实现两大跨越和中原崛起的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二、创新型产业集聚区培育和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一个载体、三个体系”(产业集聚区,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镇体系、自主创新体系)战略部署,以提升我省产业集聚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根本目的,以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构建科技创新人才队伍等为重点,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产业优势突出、功能定位明晰、集聚效应明显、辐射带动有力的创新型产业集聚区,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为建设创新型河南、加快实现两大跨越、实现中原崛起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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