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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批转省金融办加快推进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到2020年,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金融后援服务产业园区,累计引进全国性和全球区域性金融后台服务机构50家,金融外包服务企业、信息等支援机构超过200家,为具有金融、IT等专业技术人才提供15万个就业岗位,金融服务及外包服务增加值达200亿元,离岸业务占全部业务比例超过30%,建设成为辐射亚太地区、功能完备的现代化金融后援服务基地。

  二、建设内容

  (一)规划建设。将广东金融服务区建设纳入全省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粤港澳金融合作专项规划和省“十二五”金融改革发展规划,确保统筹兼顾、相互协调。科学规划园区内金融信息化、金融产品研发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高标准推进各项工作。

  (二)基础设施建设。依托广佛同城化建设推进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佛山与香港、广州、深圳等地交通网络体系对接,完善区域快速交通系统。高标准建设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提供双回路一级环网供电和高效、安全的通讯系统,为驻区金融后台服务机构提供国际先进水平的技术支持。

  (三)综合配套服务建设。根据区内金融后台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需要,合理规划建设必要的学校、医院、商场、酒店、公寓及文体娱乐等生产生活服务设施。佛山市、南海区政府对区内外相关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予以支持,优先安排政府投资,适当加大省、市级直接投资力度。

  (四)金融后台服务能力建设。发挥区内已建成金融后台服务机构的示范作用,强化品牌效应。加快发展客户服务、数据处理、银行卡业务、电子银行、产品研发等金融后台业务。积极引进数据处理、IT服务、人力资源、金融操作性业务的服务外包企业和机构,充分学习吸收国际金融服务流程管理、客户管理等先进服务技术,为境内外各类金融机构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外包服务。积极完善外包企业的营商环境,探索建立金融服务外包产业的行业标准和监管办法,在区内培育一批专业技术强、市场信誉好的服务外包企业。

  三、政策扶持

  (一)对新引进注册资本金2亿元人民币以上,总资产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的各类金融企业总部和金融后台服务机构(不含已有机构在省内再新开设的分支机构),经省认定,从企业设立当年起三年内,对其每年缴纳的营业税属省级分成部分,由省财政按50%比例安排补助给企业注册地政府。专项用于推动进区企业和机构的发展。对金融后台机构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骨干人员,符合省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相关条件的予以奖励。金融服务外包企业承接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对国内外法人金融机构在区内新设各类后台服务中心,在购(租)房补贴、项目用地、建设经费、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具体由省金融办会同佛山市政府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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