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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所有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植物检疫条例
  CJ 14-86 《城市园林苗圃育苗技术规程》
  GA 4285-89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T 8321.7-2002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七)
  GB/T 17997-1999 《农药喷雾机(器)田间操作规程及喷洒质量评定》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
  《沈阳市城市绿化条例
  沈城建发 [2005] 20号 《沈阳市园林植物有害生物预警防控工作预案》
  沈城建发 [2005] 22号 《沈阳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试行)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有害生物 pest
  是指对园林植物的生长、生存造成危害,影响人类活动和城市景观面貌的动物、植物、微生物等。包括病原菌、害虫、杂草、线虫、鼠、寄生性种子植物、过敏性植物的花粉等。
  3.2 有害生物可持续控制 Sustainable Pest Management(SPM)
  指从生态系统整体出发,利用植物、有害生物、天敌、环境等因子间的相互关系,充分发挥自然控制因子的作用,合理配置园林植物,采取科学的养护手段,增加生物种类的多样性,补充释放天敌,协调使用化学防治、生物防治和物理机械防治方法,达到园林植物有害生物的可持续控制,维护园林绿地生态系统平衡和良性循环。
  3.3 植物检疫 plant quarantine
  植物检疫是以法规为依据,通过法律、行政和技术手段,对生产和流通中的某些感染特定病虫害的植物和植物产品采取禁止和限制的措施,以防止这些病虫杂草和其它有害生物的人为传播,保障国家农、林业生产安全的各种措施的总称。
  3.4 物候监测 phenological monito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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