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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

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


各区城管(建管)局,局属各绿化单位:
  《沈阳市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试行)》业经国内有关专家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沈阳市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试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四日

  附件:
  沈阳市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试行)

  目录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有害生物防控预警
  4.1 监测中心和监测点
  4.2 监测预报
  4.3 应急响应
  5 有害生物防治技术
  5.1 不同绿地适用的防治技术
  5.2 预防技术
  5.3 物理机械防治技术
  5.4 生物防治技术
  5.5 化学防治技术
  5.6 非侵染性病害防治
  5.7 有害生物防治指标
  6 技术档案
  6.1 建立档案
  6.2 管理档案
  附录A(规范性附录) 技术档案表格式样(略)
  附录B(资料性附录) 有害生物常见种类(略)
  附录C(规范性附录) 有害生物防治指标(略)

前言



  为了规范沈阳市园林植物保护工作,使园林植物保护工作科学化、制度化,促进城市绿化的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的沈阳市园林植物保护环境,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园林植物保护工作应遵循“有害生物可持续控制”(SPM)原则,贯彻“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达到有虫(病)不成灾、不影响园林植物景观效果及城市居民正常生活的目标。
  本标准附录A、附录C是规范性附录。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沈阳市园林植物保护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志钊、白雪婧。
  本标准由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负责解释。

沈阳市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
(试行)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沈阳市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沈阳市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等的植物保护技术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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