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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城三角洲东岸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城三角洲东岸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颍东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阜城三角洲东岸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四月七日

阜城三角洲东岸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实施方案

  为推进阜阳城市化进程,加快我市棚户区改造步伐,进一步改善阜城人居环境,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三角洲东岸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民生至上的原则,按照依法办事、有情操作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拆迁安置政策措施,积极稳妥、扎实有序开展三角洲东岸人居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优化城市人居环境,加快推进皖西北中心城市和滨水园林城市建设步伐。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安置优先的原则。认真做好拆迁安置住房保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确保“迁得出,拆得掉,安置好,稳得住”。

  2.坚持依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程序,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依法推进项目拆迁安置。

  ⒊坚持明确职能、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总体工作目标和任务,各责任单位要抓住关键环节,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职责。

  ⒋坚持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明确工作目标,有序进行实施,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综合整治工程的各项任务。

  二、项目规模

  三角洲东岸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东至东平路,西至颍河,南至阜裕大桥,北至北京路,项目占地2151亩,其中沿河公共绿化及道路占地733亩。

  三、实施步骤

  2010年4月-12月底,用9个月时间,基本完成三角洲东岸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整体拆迁安置分为五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宣传动员阶段(2010年4月上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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