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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阜阳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阜阳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和依据

  (一)工作任务

  通过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面掌握全市违法用地状况,发现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严格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令),对违法严重地区的县、乡级以上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实施问责,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促进各地加强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二)工作依据

  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号)及本方案为我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工作依据。

  二、检查范围和工作分工

  (一)检查范围

  全市行政区域均被列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范围。

  (二)职责分工

  市政府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具体负责组织发展改革、公安、监察、国土、财政、建设、规划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做好所辖行政区域的卫片执法自查和整改查处工作,承担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土地管理目标责任。乡、镇、办事处负责辖区范围的卫片执法自查和整改查处工作,落实辖区内的土地管理目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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