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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关于加强对水泥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等工程材料配合比设计机构技术等级考核和管理的通知

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关于加强对水泥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等工程材料配合比设计机构技术等级考核和管理的通知
(市政公路管理科〔2010〕130号)


各公路建设、施工、监理有关单位:

  为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水泥混凝土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的部署,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等工程材料配合比设计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并下发了《天津市公路工程建设主材配合比设计机构技术等级考核管理办法》。按照该《办法》的规定,以自愿、公开的原则,对配合比设计机构进行了技术等级考核,现将考核情况和加强对配合比设计机构管理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经配合比设计机构的自愿申请,专家组现场考核,截至目前,已考核合格的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机构为:一级3家、二级4家、三级6家,沥青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机构:一级2家、二级6家、三级5家,考核合格的配合比设计机构名单请在天津路网(www.tjszgl.cn)网站上查询。

  二、我局已向考核合格具备相应技术等级能力的配合比设计机构颁发了技术等级证书(证书样式见附件),按技术等级不同分别限定了设计范围,请各有关单位在委托配合比设计时认真查验。

  三、按照《关于开展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等工程材料配合比设计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市政公路管理科技[2009]582号)文件精神,自2010年4月1日起,凡在我市各等级新建、改扩建公路工程中进行的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工作,应委托具备相应技术等级的配合比设计机构完成并出具专项设计报告。

  四、质监机构和各参建单位应对配合比设计工作按本文件要求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配合比设计任务应按照设计等级要求,对照相应等级配合比设计机构的设计范围进行委托设计,不得委托未取得相应配合比设计机构技术等级证书的单位进行配合比设计。

  五、凡准备在我市从事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工作的有关机构,仍可以按照《天津市公路工程建设主材配合比设计机构技术等级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并取得技术等级证书后可从事配合比设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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