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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通知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通知
(安府办发〔2010〕46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议事协调机构、直属事业单位,省在安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完善行政复议体制和工作机制,增强行政复议制度的公信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解决行政争议、建设法治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王廷恺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李 猛 市政府副秘书长
  唐 薇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潘玲俐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委 员:孔令平 安顺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高校政治经济学讲师
  陈德周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柴 毅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综合法规科科长
  张小萍 市政府法制办综合科科长
  袁 蕾 市政府法制办执法监督科科长
  杨 帆 市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科科长
  杨 桔 市审计局综合科科长、审计师
  彭凌虹 市城乡规划局法规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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