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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黄高速公路(贵阳段)沿线建筑景观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黄高速公路(贵阳段)沿线建筑景观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筑府发〔2010〕53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贵黄高速公路(贵阳段)沿线建筑景观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七月七日

  贵黄高速公路(贵阳段)沿线建筑景观整治实施方案

  为迎接第九届民运会在贵阳召开,迅速改变贵黄高速公路(贵阳段)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环境现状,改善沿线村庄、山体的视觉景观效果,以沿线村寨立面整治为示范,引导沿线居民增强规划意识,保持良好的村庄环境,提升村庄建设管理水平,把贵阳主要高速公路沿线建设成为山青水秀、生态良好、自然和谐的绿色走廊和展现贵阳形象的重要窗口,为我市今后村寨整治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以抓好“三创一办”,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为着力点,强力推进贵黄高速公路(贵阳段)沿线可视范围内建筑景观整治各项工作,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正确处理好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

  二、整治原则

  一是坚持资源综合利用,落实“四节”原则。提倡厉行节约、就地取材,整治过程中充分体现节地、节水、节能和节材。

  二是坚持科学规划,突出特色的原则。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抓住乡村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开展整治规划建设工作。

  三是坚持政府倡导、乡村动员、农民自主的原则。积极组织和引导农民参与整治活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坚持以村民自愿为主,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反对大包大揽。

  三、整治范围、内容及时限

  (一)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范围为贵黄高速公路(贵阳段)两侧200米可视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村庄环境整治等,涉及区(市)有云岩区、南明区、金阳新区、清镇市共四个区(市),经过涉及的相关区(市)摸底,贵黄高速公路(贵阳段)沿线两侧200米可视范围内整治涉及房屋约有6939户、建筑面积约103.04万平方米,其中:50米可视范围内整治涉及房屋约有2363户、建筑面积约42.13万平方米;50-200米可视范围内整治涉及房屋约有4576户、建筑面积约60.91万平方米。沿线环境整治按照市林业绿化局实施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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