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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嘉峪关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嘉峪关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政办发[2010]81号)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市公安消防支队《嘉峪关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八日

  嘉峪关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力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甘肃省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0〕10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为着力点,力争通过三年时间的努力,使全市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城乡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全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进一步提高,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部署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1.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督促引导社会单位依法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巡查制度、员工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对不能立即消除火灾隐患的,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资金,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限时消除。
  2.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督促引导社会单位依法建立专(兼)职和志愿、“保消合一”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制订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推行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确保熟悉消防设备,熟练掌握火警处置程序及方法。
  3.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 督促指导社会单位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加强全员消防常识教育和培训,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
  4.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督促指导社会单位深入推进消防设施标识化建设,全面落实消防常识教育、培训制度,普遍达到“懂消防基本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总体目标是:2010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1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00%达标;2012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基本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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