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盐政办发〔2010〕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盐城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盐城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盐城市委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盐委〔2010〕8号),设立市城市管理局,挂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职责。

  (三)加强市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加强对市区市容环境方面各类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与管理。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有关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和发展计划,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及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计划,并同步组织实施。

  (三)根据国家、省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和城市环境卫生标准,依法管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

  (四)负责城市户外广告、建筑亮化、生活垃圾、特种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车辆清洗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市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五)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或者设施。

  (六)依据市政府有关规定确定的执法范围、区域集中行使有关行政处罚权,审批与管理市区市容环境方面各类行政许可项目。牵头负责市区串场河、蟒蛇河、小洋河及越河等主要河道划定区域内的城管执法工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