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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四)市场体系建设处
  研究拟订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地方性政策和标准,推进流通标准化;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研究提出引导各种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负责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负责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汽车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承担市区重点商贸服务业重点项目推进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商贸服务管理处
  拟订现代流通服务业的发展战略,提出优化流通产业结构、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和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电子商务、商贸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组织开拓城乡市场,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指导流通企业改革;负责餐饮业、住宿业、国内展览业等商贸服务业的行业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联系指导商贸流通行业协会相关工作。
  (六)市场运行与秩序处(市酒类管理办公室、市茧丝绸协调办公室、市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
  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进行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并提出相应的调控建议;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肉类、食糖、小包装食品等)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承担茧丝绸协调和酒类管理的有关工作;牵头承担商贸流通行业有关综合性工作。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工作;指导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网络建设;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承担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和屠宰执法指导工作;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承担市“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开发区处
  牵头拟订开发区、重点经济园区建设的地方性政策,承担协调、指导、服务全市各类国家级、省级开发区、重点经济园区工作;承担全市开发区、重点经济园区发展规划草案编制有关工作,拟订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开发区、重点经济园区建设发展;承担国家级、省级开发区、重点经济园区的设立、撤销的审核转报工作;指导全市开发区、重点经济园区的编制建设规划;研究开发区、重点经济园区的发展动态,统计分析和综合评价开发区、重点经济园区的建设情况;研究开发区、重点经济园区建设的重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承担海关特定监管区域需要协调解决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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