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五)艺术处
  拟订文学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全市文学艺术的创作、生产和研究,协调文学艺术事业发展的结构及布局,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文艺作品,组织实施艺术精品工程;指导、协调、承办全市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指导、协调文化艺术培训、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相关工作。
  (六)社会文化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拟订社会文化事业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政策;指导群众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基层文化建设;组织、指导、协调全市重大社会文化活动和基层群众文化活动;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利用,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活动;指导图书馆学会、群众文化学会工作。
  (七)文化市场管理处(行政许可服务处)
  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文化市场建设;牵头负责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领域的行政审批(核)、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对文艺演出、文化娱乐、文化艺术品经营、动漫和网络游戏等市场的监管工作;负责对文化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指导文化市场行业协会工作。
  (八)广电传媒管理处
  拟订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作机构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和公共视听载体的广播电视节目播放;承办广播电视节目和电视剧制作单位的建立与撤销申报工作;承办电视剧制作发行许可证(甲种)初审和管理工作;承担广播电视节目交流、交易活动管理工作;监管移动电视及广播电视视频点播节目业务;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及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承办开办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含IP电视、网络广播电视、手机视听节目)服务业务的审核工作。
  (九)科技处
  拟订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布局和科技发展规划;承办县级以上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频道频率的申报工作;负责有关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的管理工作;负责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管理;负责监管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指导广播电视系统技术运行维护工作;负责广播电视技术质量监督、监测工作。
  (十)新闻出版管理处
  拟订新闻出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报刊、报刊社记者站、印刷业、音像业、书报刊发行、网络和数字出版物(含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的监管工作;协调出版产业展示交流活动;负责出版物质量监督;承担新闻单位记者证的审核、发放、使用等管理工作;负责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推进新闻出版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农家书香”工程;指导新闻出版行业协会工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