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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强化肉品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农贸市场、超市肉品销售日常管理,对上市肉品坚持索票、索证制度。要会同工商、卫生、农业、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不法行为。对集伙单位执行肉品采购登记制度,对使用肉品情况进行严格监管,确保肉品100%来自生猪定点屠宰厂。严格依法加强对生猪屠宰加工企业的监控,认真检查企业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生产加工标准和工艺流程组织加工,是否实施宰前检疫、宰后检验工作制度,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全年确保全市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5%以上。加强外埠肉品管理。要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验证换证制度、经营管理制度、台帐管理制度、市场监管制度、年度审核制度,确保外埠肉品销售安全。
  3.加强宣传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在重大节日期间,组织宣传《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设立宣传咨询服务站,印发宣传资料和食品安全手册,现场受理举报和投诉,向广大消费者宣传肉品安全知识和如何识别放心肉和病害肉品小常识,提高消费者维权和自我保护意识,为生猪定点宰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四)开展食品生产环节整顿督促企业按照《食品安全法》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制度;开展区域性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整治食品小企业、小作坊。
  1.制订实施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按照食品安全法及条例有关规定,及时草拟淮安市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并上报,严格按计划组织实施,不断提高食品抽查覆盖面和合格率。
  2.全面推行分类分级监管新模式。在先行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结合2009年整顿工作成果,在全市获证食品企业监管中全面推行产品分类、企业分级、监管分等日常管理新方法,提高监管效率和有效性。同时结合各地实际,进一步突出监管重点(特别是乳品生产加工)、细化操作程序、统一相关表式,不断提高日常监督管理的及时性、有效性和规范性。
  3.加强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工作。结合省质监局全年风险分析重点,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及食品安全最新动态,认真执行省质监局《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工作程序(试行)》的有关规定。通过深入做好后处理工作,控制和排除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风险因素和隐患,努力降低食品安全事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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