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永清、大厂、文安和大城工业园区扩大规划区域范围的批复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永清、大厂、文安和大城工业园区扩大规划区域范围的批复
(冀政函〔2010〕30号)


廊坊市人民政府:
  你市廊政〔2009〕154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永清、大厂、文安、大城工业园区扩大规划区域范围。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永清工业园区扩大11平方公里规划区域范围,由原来的185平方公里扩大到1285平方公里。
  二、同意大厂工业园区扩大5平方公里规划区域范围,由原来的4平方公里扩大到9平方公里。
  三、同意文安工业园区扩大3平方公里规划区域范围,由原来的318平方公里扩大到618平方公里。
  四、同意大城工业园区扩大8平方公里规划区域范围,由原来的2平方公里扩大到10平方公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