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举办干部培训班有关问题的通知
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局(总队)、事业单位:
根据2010年第一次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2010年度举办干部培训班计划》提出的要求,现就省局今后举办干部培训班的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举办干部培训班要按照局长办公会议审定的《省工商局年度干部培训计划》安排的时间、人员、内容执行。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执行,请提前与省局培训中心协调进行调整。
二、举办培训班通知由培训班主办单位起草,经局办公室审核,由主管教育培训的局领导签批,以省局名义下发。省局直属事业单位举办培训班通知以本单位的名义下发。
三、培训班主办单位要提出办班培训内容,会同省局培训中心设定具体课程,研究制定办班方案。
四、举办培训班的授课教师,由主办单位与省局培训中心共同商定,由省局培训中心负责聘请。
五、省局培训中心按照省局年度《干部培训计划》承担培训班的具体组织、学员管理并与光彩大厦协调安排培训场地、食宿等工作。
六、培训经费实行总量控制。每期培训班经费预算由省局培训中心按局机关财务制度规定的标准、结合参加的人数和时间提出,经财审处审核后报主管教育培训的局领导和主管财务的局领导审批。主要包括餐费、住宿费、必要的场租费。
七、培训经费区别不同情况,分别按下列原则支出:局机关处室、直属局有专项经费的,从专项经费中列支,无专项经费的从局有关经费支出;事业单位培训系统内人员区别情况省局适当补助,培训系统外人员经费自理。
八、省工商局讲师团赴基层巡讲按出差办理,讲课费按《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九、省局光彩大厦要为培训班提供良好的生活和教学环境,为培训班提供优质服务。
十、建立培训班档案。培训班结束后,相关资料(办班通知、办班方案、课程设置表、学员名册、考勤记录及培训班管理、学习、考试情况等)要及时整理,做到一班一卷。培训班档案由省局培训中心负责管理。
附件:《吉林省工商局2010年度举办干部培训班计划》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吉林省工商局2010年度举办干部培训班计划
序号 | 主办单位 | 培训班名称 | 培训内容 | 培训对象 | 培训人数 | 天数 | 计划月份 | 期数 | 报到时间 | 培训时间 | 承办单位 | 培训地点 | 经费来源 |
1 | 企业处 | 全省企业登记数据录入规范及统计报表培训班 | 规范企业登记数据录入标准及相关流程;解决现有企业登记数据库中存在的问题;企业登记统计分析软件使用 | 全省各市州、县(区)企业科、外资科、行政审批办(注册分局)业务骨干 | 120 | 2.5 | 1 | 1 | 1月27日上午 | 1月27日下午-29日 | 培训中心 | 光彩大厦 | 局财务负责培训费用 |
2 | 基层处 | 全省工商系统师资培训班 | 工商法律法规及干部培训相关内容 | 全省各市州、县(区)局兼职教师 | 75 | 4 | 3 | 1 | 3月15日 | 3月16-19日 | 培训中心 | 光彩大厦 | 局财务负责培训费用 |
3 | 基层处 | 全省工商系统党务工作者培训班 | 党的建设、党规党纪及工作研讨 | 各市州、县(区)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部分基层党建联系点负责人 | 90 | 3 | 3 | 1 | 3月21日 | 3月22-24日 | 培训中心 | 光彩大厦 | 局财务负责培训费用 |
4 | 法规处 | 省局机关执法人员培训班 |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新的行政处罚文书、新出台法律法规 | 省局机关全体执法人员 | 120 | 1 | 3 | 1 | | 3月25日 | 法规处 | 省局机关 | |
5 | 办公室 | 新OA系统应用培训班 | OA办公自动化应用 | 省、市、县局OA应用管理人员 | 140 | 2 | 3 | 2 | 3月28日 3月31日 | 3月29-30日 4月1-2日 | 培训中心 | 光彩大厦 | 局财务负责培训费用 |
6 | 稽查总队 | 稽查机构负责人培训班(与工作会议合开) | 现行法律法规、办案程序、办案技巧 | 全省各市州、县(区)稽查机构负责人 | 100 | 3 | 4 | 1 | 4月11日 | 4月12-14日 | 培训中心 | 光彩大厦 | 局财务负责培训费用 |
7 | 个体处 | 统计分析培训班 | 个体私营监管统计分析 | 全省各市州主管局长;市州、县(区)个体统计分析人员 | 90 | 1 | 4 | 1 | 4月15日 | 4月16日 | 培训中心 | 光彩大厦 | 局财务负责培训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