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编报2010年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检验)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
为加大监测(检验)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检验成本,避免对同一批次、规格、型号的商品进行重复、交叉监测(检验),依法规范有序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检验),省局决定,统一编制制定全省工商系统2010年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检验)计划。为提高计划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请各单位迅速编制、上报2010年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检验)计划。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制依据
依据《
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家工商总局《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和省局《关于认真做好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的通知》(吉工商食字[2009]183号)、《关于加强流通领域非食品类商品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吉工商消字[2010]28号)的有关规定,参照省局2010年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检验)计划,编制上报。
二、编报内容
(一)2010年度流通领域食品质量抽样检验计划;
(二)2010年度流通领域非食品类商品质量监测计划;
(三)2010年度流通领域农资、成品油质量监测计划。
三、编报单位及上报方式
上述三项计划均以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为单位编制、上报。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编制、上报的2010年度流通领域食品质量抽样检验计划,要包括所属县(市)局、城区分局计划。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编报工作。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检验)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履行市场监管执法职责的一项重要手段,编制科学合理、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工作计划,对于指导全年监测(检验)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提高对计划编报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加强领导,迅速组织人员,逐级、按时、高质编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