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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
  为严厉打击销售“地沟油”的不法行为,进一步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地沟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全省系统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地沟油”整治工作

  最近,“地沟油”回流到餐桌的问题再度成为媒体和消费者关注的焦点。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采取措施,加大查处力度,确保流通环节食品消费安全。各级工商局要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局部署,在全省流通环节“地沟油”专项整治中,以维护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负责精神,提高对整顿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迅速组织开展“地沟油”专项执法检查作为当前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部署,落实责任,务求实效。

  二、提高对“地沟油”的辨识能力

  “地沟油”是人们在生活中对于各类劣质油的通称。“地沟油”分为三类:一是狭义的“地沟油”,即将下水道中的油腻漂浮物或者将宾馆、酒楼的剩饭、剩菜(通称泔水)经过简单加工、提炼出的油;二是劣质猪肉、猪内脏、猪皮加工以及提炼后产出的油;三是用于油炸食品的油使用次数超过规定后,再被重复使用或往其中添加一些新油后重新使用的油。“地沟油”的主要流向是:化工厂生产化工产品,酒楼、餐馆加工菜肴,养殖场用作牲畜饲料。长期摄入“地沟油”会导致人体各项生理指标发生变化,有毒化学物质会严重侵害人体的肠、肝、肾脏,轻则引发肠、胃、肝等脏器疾病,重则可能引发癌变。各级工商局要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学习识别“地沟油”知识,指导执法人员通过油的颜色、包装、气味等简单方法辨识“地沟油”,切实提高监管执法业务能力。

  三、迅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各级工商局要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迅速组织精干力量,配合相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采取巡查、检查、抽查、暗访等方式,立即对食用油批发企业、粮油店等重点场所和散装植物油等重点品种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地沟油”的不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销售“地沟油”的不法行为,要责令经营者停止销售,依法进行处理;对加工制作“地沟油”的黑窝点,要坚决依法取缔,并将有关情况向当地政府和省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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