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新乡市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新政文[2010]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积极稳妥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我市的实施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新乡市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主要职责
组织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我市的推行实施;对实施过程中基本药物生产供应、招标采购、统一配送、临床使用等环节以及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使用的非基本药物遴选等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向省政府基本药物委员会提出意见建议;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二、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任:杨书廷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贾生祥市长助理、市发改委主任
韩随意市政府副秘书长
贾共卫市卫生局局长
委员:闫跃平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
孙立市卫生局副局长
张平市发改委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