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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学习贯彻深圳市第五次党代会和“两会”精神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学习贯彻深圳市第五次党代会和“两会”精神的通知
(深保监发〔2010〕49号)


市各保险机构,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深圳保险学会,深圳市保险中介行业协会:

  近期,深圳市召开了第五次党代会和深圳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深圳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等重要会议,确立了深圳市新一届领导集体,并对深圳下一步发展作出了重要部署。上述有关会议所传达出的重要精神,对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保险业发展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为深入学习贯彻深圳市第五次党代会和2010年深圳市“两会”重要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深入开展对会议重要精神的专题学习活动

  各公司、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深刻认识有关会议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开展对会议精神的集中学习活动。要突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领会会议所作出的重要决议、党代会和政府工作报告有关精神。要广泛发动,积极参与,确保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个工作岗位、每一位从业人员。

  二、紧密结合实际,深入贯彻落实会议重要精神

  各公司、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坚持“追求‘好’、力争‘快’、坚持‘特’、突出‘新’、立足‘干’”的总体原则,全面、准确把握当前深圳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形势和今后五年发展思路,立足深圳保险业发展和深圳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实际,结合贯彻落实前不久中国保监会与深圳市政府签订深圳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合作备忘录的有关要求,深入思考和研究保险业在深圳新一轮改革发展中,如何构建适应深圳城市特征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经济风险防范网、民生改善服务网和社会安全保障网,如何推动保险业在更高层次和更宽领域上服务深圳经济社会大局,为努力开创深圳更加美好的未来、谱写经济特区更加美好的新篇章作出贡献。

  三、及时总结和上报

  各公司、各单位要及时分析总结,将学习贯彻活动中的好做法、好成绩和好经验于近期采取适当方式上报深圳保监局。

  特此通知

  二○一○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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