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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水利局关于加强水利工程管理月报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水利局关于加强水利工程管理月报工作的通知
(宁水管〔2010〕88号)


各区县水利(务)局,局属管理处:

  为了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地管理工作动态,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我局以宁水管[2008]350号转发了省水利厅下发的《关于实行水利工程管理月报制度的通知》(苏水办管[2008]22号),要求逐月上报各项水利工程实施进展情况,逐月形成“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动态”。结合省水利厅月报制度和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水利工程管理月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管理月报工作认识。实施管理月报制度是进一步完善工程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水利工程项目的监管,有利于水利工程项目按时序进度实施,有利于水利工程的科学管理和规范管理。这项工作已纳入到市水利局对各区县、各单位的年度考核目标,各地要高度重视,做到领导把关,安排专人负责。

  二、规范管理月报工作程序。各单位要根据月报管理要求,认真、准确、及时地逐项上报辖区内的各项水利工程项目管理情况。每月25日前,上报辖区内当月的各项水利工程管理项目进展情况;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上报本季度工程管理工作情况;12月中旬上报全年工程管理工作情况。月报需经工管科负责人审查,分管领导审定后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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