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0年黑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垦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质检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局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2010年全省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现将《2010年黑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2010年黑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要点
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10年黑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要点
按照总局和省局工作会议有关精神,2010年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服务我省经济发展这一条主线,以开展产品质量提升活动为重要抓手,夯实基础,创新机制,狠抓统筹协调和规范管理,构建适应新形势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强化产品质量监督的有效性,切实提高监管工作水平,盯住奋斗目标,凝聚发展力量,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推动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贡献。为此,要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夯实基础,完善制度,努力构建适应新形势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一)加快完善规章制度,加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制度化建设。 深入研究和科学定位我省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完善相关制度,形成科学机制,发挥整体效能。推进我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制修订工作;研究制定黑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后处理规定等有关配套文件;研究制定重点产品质量动态监管相关制度;组织开展对产品质量申诉与仲裁检验、鉴定工作的调研,为修订《
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推进整合业务职能,逐步形成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闭环管理。以履行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职能为主线,围绕各项业务管理活动,建立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计划指导、源头监管、事后监督、技术保障、风险监控各监管环节相互衔接、有机联系的闭环管理工作机制。通过制定全省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指导全省产品质量监督工作;通过实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管理,开展源头监管;通过组织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实施有效监督;通过开展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监管,特别是对承担监督检验任务的质检机构的监督检查,规范检验机构行为,提升检验能力,提供监管技术保障;通过主动监测和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发现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实施有效监控和科学处置,并及时反馈指导调整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