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于自强同志分工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于自强同志分工的通知
(安政办[2009]1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于自强同志协助副市长代毅君负责东区建设工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