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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对原南京市江河房地产开发公司有关问题请示的批复

南京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对原南京市江河房地产开发公司有关问题请示的批复
(宁水办〔2009〕260号)


市长江河道管理处:

  你处《关于对原南京市江河房地产开发公司有关问题的请示》(宁长河管〔2009〕48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南京市江河房地产开发公司提出有关改制中的问题,由你处联系相关部门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处理工作。

  二、为便于对外沟通与协调,市水利局明确有关处室配合协调你处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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