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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责任部门:市经信委、商务局、农委、徐州质监局、徐州工商局、市卫生局、粮食局、供销社、徐州检验检疫局。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进一步提高组织程度,强化统筹协调,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各县(市)、区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负总责,要切实承担起本地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责任,统筹安排、加大投入人力、物力、财力,继续深入扎实推进整顿工作。要根据国家和省、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提出具体任务、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明确整顿重点、责任单位、实施步骤、完成时限及考核指标,逐级落实整顿工作任务和责任,适时组织督导检查。各县(市)、区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具体实施方案于2010年5月10日前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统一组织全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市各有关部门要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指导督促本系统扎实做好整顿工作。同时要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加强部门间的横向联系和协调配合,努力形成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合力。在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尚未到位的特殊时期,相关部门仍按原有分工履行职责、落实措施,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统一、协调、有序;职能调整到位后,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新的职能承担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努力搞好工作衔接,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工作脱节或多头重复执法的现象。
  (三)严格执法,强化问责。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受理工作,进一步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和案件线索。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切实加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力度。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等制度,完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强化行政监察和行政问责,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
  (四)广泛宣传,强化培训。准确把握舆论导向,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加强食品安全整顿的目的和意义,及时、准确、充分报道整顿工作的进展和成效,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努力争取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和支持,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顺利推进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法规培训,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常识宣传普及工作,努力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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