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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水利局关于项阳等同志任职的批复

南京市水利局关于项阳等同志任职的批复
(宁水机党委[2007]2号)


局机关各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经研究,同意项阳同志任局机关第一党支部支部书记,叶松同志任局机关第二党支部支部书记,孙宝光同志任局机关第三党支部支部书记,张震宇同志任局机关第四党支部支部书记,郭超同志任局机关第五党支部支部书记,叶庆桐同志任局机关第六党支部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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