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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畜牧局关于开展生鲜乳收购站大检查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畜牧局关于开展生鲜乳收购站大检查的通知
(宁农局(牧)发[2009]9号)


各市、县(区)农牧(畜牧)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生鲜乳收购站建设和管理现场会精神,按期完成专项整治工作目标,推进我区生鲜乳收购站规范化建设和标准化管理,按照农业部《关于开展全国生鲜乳收购站大检查的通知》(农办发[2009]32号)要求,我厅决定在全区开展生鲜乳收购站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目标

  加快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核发工作,推进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工作, 尽快落实挤奶设备购置补贴政策,严厉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违禁物质的违法行为,保障生鲜乳质量安全。

  二、  检查重点内容

  (一)   生鲜乳收购站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1. 生鲜乳收购站监管工作机制建立情况;

  2. 生鲜乳收购站监管责任制落实情况;

  3. 奶业管理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培训情况;

  (二)   生鲜乳收购站监管工作情况

  1. 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生鲜乳准运证核发情况,主体合格尚未发证和主体不合格而条件合格生鲜乳收购站的数量、比例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2. 收购站日常巡查、生鲜乳运输车辆监督检查等机制建立和执行情况;

  3. 个体生鲜乳收购站和流动收奶点清理整顿情况,特别是已发证的原个体生鲜乳收购站是否存在骗取许可证的情况;

  (三)   生鲜乳收购站规范化建设情况

  按照《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的要求,检查生鲜乳收购站基础设施、机械设备、质量监测、人员要求和操作规范等基本情况,检查生鲜乳卫生保障和质量安全制度是否健全,收购、销售和检测记录是否规范等,检查挤奶机械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特别是挤奶机械补贴价格和质量的监督管理情况。

  三、  检查方式

  (一)   各地自查(5月18日-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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