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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09-2010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的通知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09-2010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的通知
(湘交政法〔2010〕222号)


各市州交通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2010年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交政法发[2010]169号)精神,做好我省交通运输系统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根据《2010年全省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湘交政法〔2010〕179号),经研究,定于2010年6月21日至7月30日对各市州交通局、厅直有关单位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主要包括执法案件办理情况、执法队伍建设情况、执法监督工作情况、行政许可审批情况、行政复议应诉情况、组织领导保障情况和涉企收费行为。
  二、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案卷评查、组织考试、问卷调查、综合考核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市州交通局按照附件要求准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案卷评查标准表》(附件1)30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问卷调查表》(附件2)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综合考核评估表》(附件3)各10份。
  (一)案卷评查。
  对市州交通局进行检查时,检查组将随机抽取30份交通行政执法案卷(其中运管10个案卷,国省道10个案卷,县乡公路路政、水上交通行政执法各5个案卷),按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案卷评查标准表》的要求进行评查。被考评案件累计得分除以被考评案件数,所得分数为被检市州交通局执法案卷评查的最终得分。
  对高速公路管理局检查时,将随机抽取路政、通行费稽查案卷各10份进行评查。被考评案件累计得分除以被考评案件数,所得分数为高速公路管理局执法案卷评查的最终得分。
  对省海事局检查时,将随机抽取10个案卷进行评查,被考评案件累计得分除以被考评案件数,所得分数为省海事局执法案卷评查的最终得分。
  对省公路管理局、省公路运输管理局检查时,随机抽取10份案卷(如无处罚案卷,许可案卷也行)进行评查,被考评案件累计得分除以被考评案件数,所得分数为被检单位执法案卷评查的最终得分。
  (二)组织考试。
  检查组将在各市州交通局随机抽取45名执法人员(其中运政执法人员15人,国省道、县乡公路路政执法人员及水上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各10人),高速公路系统随机抽取路政执法人员20人、通行费稽查执法人员15人,省海事局系统、省公路管理局、省公路运输管理局随机抽取10名执法人员进行考试,考试内容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考试大纲》确定的内容。《交通行政执法考试试卷》将由省厅发给各检查组组长。试卷将由省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阅卷。60分以下为不及格,80分以上为优秀。参加考试人员的累计总得分除以考试人数,所得分数为被检查单位的执法考试最终得分。60分以下的人数除以参加考试的总人数为被检查单位的不及格率,80分以上的人数除以参加考试的总人数为被检查单位的优秀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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